第一,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
第二,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第三,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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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八条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 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共同侵权要如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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