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后如何实现质权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 。
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 。股权质权的实现,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
其一、需要质权有效存在 。

股权质押后如何实现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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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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