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二审不服应该如何处理呢


【对法院二审不服应该如何处理呢】对于民事案 , 对法院作出的二审(终审)判决不服 , 有以下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认为有错误的 ,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据此 , 你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 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 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据此 , 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 如果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的话 , 你可以依法提出异议 , 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

对法院二审不服应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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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
而对于刑事案件 , 只能申诉 ,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二审的法院及上一级法院申诉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 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 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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