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
2. 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 。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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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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