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死亡的抚恤金 职工退休后死亡抚恤金


【退休职工死亡的抚恤金 职工退休后死亡抚恤金】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所在省规定 。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 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 , 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但目前 , 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 。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 ,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 但各地规定不一 , 且差距较大 。如黑龙江省规定丧葬为4000元 , 一次性抚恤金为6000元;四川省规定丧葬补助费按全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 , 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退休职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退休金8个月计发 。
涉及退休人员死亡待遇 , 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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