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进看守所以后,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前,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 。
【律师会见权的意义 律师会见权有什么规定】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有什么
-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是否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 注册进出口权贸易公司流程
- 有房产证的房改房可以交易吗 房改房产权可以交易吗
- 在我国离婚后怎样起诉探望权
- 林地承包人死亡继承人能继承林地承包经营权吗
- 什么叫回购股权 股权回购规定有什么
- 法律有误工费的赔偿嘛 财产侵权是有误工费吗
- 债权人可不可以去债务人家里吗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