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设定抵押权的机动车可否转让

【已设定抵押权的机动车可否转让】
已抵押登记的车辆能转让 。但应当通知抵押权人要转让该车辆并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同时还要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在转让抵押登记了的车辆以后,抵押人转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担保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

已设定抵押权的机动车可否转让

文章插图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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