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分立时是否需要进行清算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不需要进行清算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要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不需要进行清算 。
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公司合并分立时是否需要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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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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