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三十天 。
(1)准备离婚协议 。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
(2)申请受理 。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

文章插图
(3)冷静期 。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
(4)审查和发证 。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
- 婚后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 夫妻一方死亡存款如何处理
-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 夫妻离婚一定要分一半家产 离婚了
- 离婚后对方不给探视怎么处理
- 老公说了离婚怎么挽回婚姻
- 假如男方说要离婚财产怎么去分割
- 离婚没有房子孩子的抚养权我是否还能争取到
- 论离婚时夫妻房产的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 能和有精神病的人离婚吗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