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 , 应当由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 , 有其他责任人的 , 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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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 , 有其他责任人的 , 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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