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权与人格权的区别

1、人身自由权与人格权的区别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
人格权: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必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并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 。
人格权具体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等等 。
人身自由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
2、人身自由权利包括哪些方面包括身体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 ,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 , 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还包括精神自由 。
【法律依据】
《宪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 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
3、行政拘留算不算限制人身自由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
4、宪法规定人身自由包括哪些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具体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
【人身自由权与人格权的区别】《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