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的合同 , 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 , 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什么是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

文章插图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 未经被代理人追认 , 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 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 , 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 , 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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