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的维度有 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


反洗钱 , 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目前 , 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 。
反洗钱分类评级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反洗钱监管档案为依托 , 结合日常监管情况 , 按本办法对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合规性与有效性进行评价 , 确定相应等级 。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按照监管分工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分类评级 。

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的维度有 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

文章插图
根据法人金融机构的评分及本办法规定的特定情形 ,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法人金融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 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共5类11级 。
A类分数区间:95≤AAA≤100 , 90≤AA﹤95 , 85≤A﹤90 。
B类分数区间:80≤BBB﹤85 , 75≤BB﹤80 , 70≤B﹤75 。
C类分数区间:65≤CCC﹤70 , 60≤CC﹤65 , 55≤C﹤60 。
D类分数区间:50≤D﹤55 。
E类分数区间:E﹤50 。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 ,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 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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