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的必要性


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法律上的必要性如下: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2、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用通知主义原则;

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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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
4、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5、认定债权转让已经通知债务人,一般有两种方式:
【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的必要性】(1)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
(2)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可认定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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