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这里的一年起算点是婚姻登记机关实际领取离婚证的次日,一年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即从领取离婚证之次日起一年内因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反之,超过一年时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
【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离婚孩子不满两岁怎么争取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
- 婚前财产协议有哪些作用
- 离婚时贷款买的房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 财产代管人应当如何管理失踪人的财产
-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接法院电话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可以看望吗 如果离婚了
- 没有离婚夫妻财产是否可以进行分割
- 残疾人离婚法律是怎么规定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 离婚后精神病孩子谁抚养 精神病离婚由哪方抚养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