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文章插图
- 淘宝账号等级一个叉是什么意思
- 女神节想对自己说的话说说 女神节写给自己的说说
- 有离婚协议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 醉驾法院判完多长时间后逮捕
-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谁负责执行
- 淘宝选词助手数据怎么看
- 怎样才知道有没有排卵 怎么知道有无排卵?
- 鼻子塌陷的男人是不是对婚姻都不太真诚
- 淘宝的加购人数是什么 淘宝加购商品数是什么
- 淘宝开店的1000元押金怎么退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