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子女探望权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协助的个人和单位,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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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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