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案件属于租赁合同纠纷 。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出售时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法律规定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侵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侵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出租人对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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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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