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在购房时不知道共有人侵权的,已经交付了购房款,房子也已经过户的,房子不会被执行回转,仍然归房产的买受人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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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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