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管理人有哪些职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管理人有哪些职权】(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管理人有哪些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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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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