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他人吸毒属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选择性罪名,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
本罪的既遂标志是他人已经吸食了毒品,如果同时向对方贩卖毒品的,还构成贩卖毒品罪,应数罪并罚 。
还需注意的是,邀约正在吸毒的人员一起吸毒的,不成立本罪 。

文章插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引诱他人吸毒属于什么犯罪】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
- 吸毒被抓第二次怎么处理 吸毒二次被逮如何处理
- 散布他人隐私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青少年吸毒杀人该如何判刑
- 刑法故意损坏他人车辆的处罚有什么
- 盗取他人财产会被判刑的标准是什么
- 4个被告人一个上诉其他人在二审还需要出庭吗
- 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何异同
- 轻微脑震荡赔偿标准是什么
- 涉嫌以暴力侮辱他人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 董事与他人开展与公司同类业务是违规么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