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吗】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注意事项:
1、保管合同的成立
2、保管凭证应记载的事项

文章插图
3、保管人的限制
4、保管费用
5、保管合同的诉讼时效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七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买卖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 孩子应该给保姆带吗 宝宝给保姆带的影响
- 拐枣的种植 拐枣树种植技术
- 溪流竿能钓多大的鱼 溪流钩适合钓多大的鱼
- 属兔的人都是哪年出生 属兔人哪一年出生
- 话说五行缺火的男人有啥特点
- 马云呼吁建立EWTP新的贸易平台
- 依山傍水的房子是旺宅吗
- 60的鱼缸养几条鹦鹉鱼不打架 养多少鹦鹉鱼能不打架
- 晚上哄男朋友睡觉的台词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