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债权应当按照哪些顺序进行】
破产清算债权的清偿是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的: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

文章插图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
4、普通破产债权 。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 寻衅滋事罪应当判多长时间呢
- 债权人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规定是什么
- 公司解散后债权债务怎么承担
-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如何处理 什么是从犯对于从犯
- 债权转让包括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 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公司清盘是申请破产吗
- 欠条还清了应当如何处理
- 劳动合同应当在职工入职后多久内签订呢
- 公司法人代表死了欠债怎么办
- 交通事故醉驾是应当付全部责任吗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