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 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 , 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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