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了,则不会拘留;反之拘留的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则依然会进行拘留 。
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日期从执行法院作出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 。
暂缓执行的决定由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从执行法院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 。

文章插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
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
- 听证程序适用的情形有什么
-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公安机关可先行拘留吗
- 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哪个严重
- 刑事拘留不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什么行为侵犯财产权
- 行政处罚撤销后还可以重新处罚吗
- 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 行政机关怎么参与行政诉讼
- 行政拘留会记录个人档案吗
- 行政确认属于什么行政行为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