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离婚可以直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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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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