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什么主要内容:
①被担保的借款种类、数额;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什么内容】②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文章插图
③作为质物的动产或权利凭证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等;
④质押担保的范围;
⑤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的时间;
⑥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 幼儿园转让房租合同可以签一年吗
- 解除借款合同的法律后果 怎么解除借款合同
- 办理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方法是如何的
- 人民法院在哪些情况下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 物业管理合同一般几年一签
- 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如何赔偿
- 借款合同指什么包括的内容有什么
- 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包括哪些
-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 违法解除合同是否支付代通知金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