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 , 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在离婚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 并且在离婚协议时没有明确放弃这项请求 , 那么在办理离婚后的一年年 , 都可以提出家庭暴力损害赔偿 , 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 。如果对方不同意 , 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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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因家暴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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