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

文章插图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 夫妻扶养义务有哪一些】(《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七叶树是菩提树吗?它们之间原来是这样的关系? 七叶树又叫菩提树吗
- 佛说情侣吵架 佛说夫妻吵架一个短命
- 五菱之光的轮胎螺丝用多大的扳手
- 当之无愧的意思和造句 当之无愧的意思
- 京东冷链药品管理规范之抽检管理规范
- 情趣用品推广文字 情趣用品推销词
- 如何处理不配合的下属 下属之间不和怎么办
- 起诉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 怀孕后身体有什么反应 受孕之后的症状
- 中国有名的红枣之乡在哪里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