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包括以下4种: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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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撤销事由有哪些】3、因欺诈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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