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 , 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 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 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借款种类 。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 , 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 , 因此 , 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 , 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
2、币种 。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 , 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

文章插图
3、用途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 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4、数额 。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 , 就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 , 没有借款数额条款 , 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
5、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 ,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6、期限 。在借款合同中 , 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 , 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
7、还款方式 。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 , 如果是分期的情况 , 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
8、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 租赁合同没写违约金该怎么办
-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涉及哪些赔偿内容
- 法律对合同抗辩权时间的规定
- 没有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怎样处理
-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和任意撤销有哪些区别
- 租赁合同到期后对方不租了如何处理
- 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可以签几年 劳动合同最多能签几年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何办
- 提前履行合同义务算违约吗 提前履行合同算违约吗
- 上班一个月没签合同没买社保 上班一年了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