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形成继父和继女的抚养关系


继女未成年并且一起生活就可以形成或者是直接办理收养的手续同样也可以形成;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 , 扶养关系双方主体主要包括:
(1)扶养权利人:子女享有受父母扶养教育的权利 , 父母享有受子女赡养的权利;对于父母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 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扶养的权利;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赡养的权利;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 , 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兄、姊抚养的权利;夫妻相互间 , 享有扶养的权利 。享有扶养权利的要件 , 原则上以无劳动能力而不能维持生活的特定人为限 。

如何形成继父和继女的抚养关系

文章插图
(2)扶养义务人 , 是依法对于特定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 。主要包括下列亲属:父母子女间;夫妻相互间;祖孙间;兄弟姊妹间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 , 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