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 离婚结婚如何登记呢


离婚登记的流程:
1、准备离婚协议 。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 , 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
2、申请受理 。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

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 离婚结婚如何登记呢

文章插图
3、冷静期 。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 ,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 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
4、审查和发证 。如果30天满了 , 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 , 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
结婚登记的流程:
(1)申请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 , 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 , 不明之处 , 应当向当事人询问 , 必要时 , 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 , 应当即时予以登记 , 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 , 应注销其离婚证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 , 予以登记 , 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 , 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 应当补办登记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 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