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痫前期诊断标准 子痫前期( 二 )


可以看出 , 上述严重表现中没有大家非常熟悉的“蛋白尿” , 许多国内医生不习惯 , 甚至不认同 。但是 , 最近几年大量的国际高质量研究发现 , 尿蛋白与妊娠结局的关系并不大[4] 。因此 , 大量蛋白尿(≥5 g/24 h)不作为“子痫前期的严重表现”的指标之一 , 也不能单纯根据蛋白尿的变化决定终止妊娠时机 。
ACOG 2013版指南其实强调了一个理念 , 即子痫前期是多器官损害的疾病或者综合征 , 难怪《威廉姆斯产科学》24版将子痫前期命名为子痫前期综合征(preeclampsia syndrome)[5] 。因此 , 重要器官的损害更需要认真评估 。高血压或者蛋白尿只是一种表现 , 重要的是看高血压是否导致了微血管(血小板减少)、肝脏(肝功能损害)、肾脏(肾功能损害)、心脏(肺水肿)和脑损害(脑功能损害或视觉障碍 , 如头痛和眼花) , 这些重要器官的损害才真正代表了子痫前期的严重程度 。蛋白尿表示肾脏蛋白漏出增加 , 并不代表肾脏功能已经严重受损 。评价肾脏功能的指标是血肌酐水平或者尿量 。《威廉姆斯产科学》24版认为 , 除了血肌酐水平升高 , 少尿也是子痫前期的严重表现之一[5] 。
另外 , 由于子痫前期胎儿生长受限(fetal growth restriction , FGR)与一般FGR的处理方式类似 , 同时FGR的发生有许多原因 , 因此FGR不作为“子痫前期的严重表现”的诊断标准 。但《威廉姆斯产科学》24版仍将FGR作为子痫前期的严重表现之一[2] 。
2、子痫的七步处理法
2013年 , 国际著名的子痫前期专家Sibai[6]提出了子痫的七步处理法(seven steps in managing an eclamptic seizure) , 该方案可有效降低子痫孕产妇的病死率和后遗症发生风险 。
1.不要试图阻止第一次抽搐(do not attempt to arrest the first seizure):尤其在未建立静脉通道或掌握快速插管技术的医生未到场时 , 不要阻止子痫的抽搐 , 大部分抽搐会很快自然停止(即子痫的抽搐具有自限性) 。抽搐时不要使用镇静药物如地西泮(安定) , 这样会抑制喉反射 , 容易导致误吸的发生 。如果出现子痫持续状态 , 应使用肌松剂 , 并准备气管插管并机械通气 。
2.母体支持(support the maternal condition):抽搐急性发作时或发作后 , 应立即开放气道改善母体氧合 , 即使抽搐持续很短暂 , 维持氧饱和度也非常重要 。一般可通过面罩给氧(8~10 L/min) , 持续监测氧饱和度 , 保持脉搏血氧饱和度(pulse oxygen saturation , SpO2)≥94% , 如<92% , 考虑肺水肿或气道阻塞 。如果反复抽搐、出现子痫持续状态、肺水肿或呼吸暂停 , 应尽快行气管插管并机械通气 。
3.避免受伤和误吸(prevent maternal injury and aspiration):孕产妇应侧卧位防止误吸口腔分泌物或呕吐物;抬起病床两侧的护栏并衬垫软物;放置压舌板 , 防止子痫发生时咬伤舌头 , 避免压舌板放置过深到达咽喉后方 , 刺激咽反射引起呕吐误吸 。
4.防止再发的抽搐(prevent convulsions from recurring):防止再发的抽搐 , 则必须使用硫酸镁 。子痫发生时 , 硫酸镁标准用法是:起始剂量4~6 g , 加入100 ml 5%葡萄糖溶液中 , 快速静脉滴注20 min , 维持剂量2 g/h , 使用>24 h 。若治疗期间再次抽搐 , 追加剂量2 g , 静脉推注3~5 min 。若给予足量硫酸镁后仍有抽搐 , 给予异戊巴比妥250 mg静脉推注3~5 min 。如仍无效 , 须考虑气管插管并机械通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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