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继承原因导致“一户多宅”且宅基地使用面积没有超过标准的属于合法 。另外因合法继承产生的“一户多宅”村民可以以转让或者出卖等方式给同村确实宅基地的人 。
2、儿女已具备分户条件,并在另一处建房,只是还没有分户的,可以通过办理分户让其合理化 。
3、有时候村民已经达到了分户建房条件,但是由于当地宅基地资源缺少等原因而导致迟迟没有批下来,可以选择同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买卖获得宅基地 。这种情况下形成的“一户多宅”受法律保护 。
部分专业知识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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