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辞职会有补偿吗


员工主动辞职 , 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 但如果是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被迫提出辞职的 , 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 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等情形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因为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辞职会有补偿吗

文章插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 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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