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奶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二、构建奶业现代养殖体系
(一)优化奶业生产布局 。按照“浙北适度发展、浙南稳定提质”思路,以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统筹现有乳制品加工企业布局,建设一批适度规模、种养结合的规模奶牛场,进一步推进生鲜乳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 。支持现有规模奶牛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因地制宜扩大养殖规模 。支持奶山羊、奶水牛等其他奶畜生产,丰富奶源结构 。(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进美丽牧场建设 。坚持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六化”引领,深入开展美丽牧场建设,推广应用物联网和智能化设施装备,推动规模奶牛场实现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整体绿化美化,打造形成浙江奶牛产业美丽新形象 。鼓励大型规模场、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以大带小带动养殖户增量提质 。支持具备条件的规模场发展休闲观光牧场,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加强牛结节性皮肤病、口蹄疫等防控,扩面推进布病、结核病等监测净化 。(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关于促进奶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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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奶牛生产效率 。在全省规模场中实施“百场万吨”行动,支持采用优质冻精或引进良种母牛,支持规模奶牛场开展生产性能测定,不断提升良种比例 。增强省内良种供应能力,支持通过分子生物等技术开展良种选育攻关 。鼓励规模场流转土地种植青贮玉米、燕麦草等,扩大省内优质饲草料供应量 。(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现代化加工流通体系
(四)提升乳制品加工能力和水平 。在严格落实乳制品质量安全要求前提下,鼓励规模场、合作社发展乳制品加工,重点生产巴氏杀菌乳、发酵乳,主要辐射周边商场超市、居民小区,满足差异化消费需求 。鼓励乳制品加工企业向以生产低温乳制品为主,灭菌奶、乳粉、奶酪等协同发展转型,不断优化产品结构 。支持企业在新产品研发、加工工艺创新等方面开展探索,不断增强生产管理、风险控制能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乳制品加工企业 。(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现代乳制品流通体系 。促进乳制品企业、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融合,扩大配送网点覆盖面 。以零售终端冷链设施装备改造提升为重点,打造从大型商超到乡村零售店全覆盖的低温乳制品冷藏销售环境 。(省商务厅、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养殖和加工利益紧密联结 。鼓励牧场与乳制品加工企业以相互参股、融资、重组等形式实现利益共享,支持乳制品加工企业通过自建、收购养殖场提高自有奶源比例,促进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 。探索建立由政府引导,养殖场、加工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引导加工企业合理确定收购价格,签订长期稳定的购销合同,维护生鲜乳收购秩序 。(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
(七)提升生鲜乳质量安全 。严格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严格奶牛养殖环节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和监管 。健全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全环节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和定位设备,并接入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 。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生鲜乳行为以及各类违法添加行为,压实生鲜乳收购和运输主体责任 。(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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