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在幼儿园期间被玻璃划伤 , 园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因为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到伤害的 , 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但是 , 幼儿园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 , 不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女儿在幼儿园期间被玻璃划伤】

文章插图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 , 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 , 不承担侵权责任 。
- 肉类最近能吃吗 现在肉类还能吃吗
- 如何提高母猪泌乳量 怎样提高母猪泌乳量
- 为什么现在生活好了有些夫妻感情反而坚持不下去了
- 南方李子品种排名介绍图 南方李子品种排名介绍
- 国庆节日寄语 国庆节寄语精选大全
- etc设备贴在黑色区域行吗
- DNF累积在线得好礼站街活动累积15天赠送的+11强化卷
- 洗衣机贵的和便宜的区别在哪里
- 2020年8月花生价格最新行情及走势
- 好的家宅风水 家里风水怎么布置好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