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撤回的条件是怎么样的


软件登记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递交或者挂号邮寄 。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人、软件的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 。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 。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撤回的条件是怎么样的

文章插图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