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分类具体有哪一些


撤销权的4大种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 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 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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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 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 ,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 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
【撤销权的分类具体有哪一些】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 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 , 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权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 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 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因债权人原因致债务履行困难时的处理】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 , 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 , 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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