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人员应该知道的十六个工程项目管理内容( 四 )


(4)凡进行工程项目预结算编制审核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工作手册,遵循客观、公正、诚信原则;
(5)严格审核工程项目造价,确保工程项目造价的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书由总包单位进场十五日内编制完成;
3、由工程审计事务所进行审查,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不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
4、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原件应一式三份: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
十一、甲供机电的采购及进场管理程序
1、采购程序:
(1)施工图纸出齐后,工程项目部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建设单位工程师根据工程节点需求和设备制造周期等因素编制《申报采购计划》和《招标技术规格书》 。
(2)建设单位根据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报价招标采购 。
(3)工程项目部定《采购合同》及各供货商的入围资格请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审批 。
(4)工程项目部按经审批的入围资格要求,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招投标 。
(5)由公司有关人员实施招投标 。
(6)工程项目部按《采购管理办法》及招投标结果,与供货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请审批 。
2、申报程序:
(1)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提包的设备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需用数量、需用时间、技术质量等级、供货地点、编制时间 。
(2)总包单位提报的计划应先提交监理单位,由总监签订后转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采购 。
3、进场管理程序:
(1)进入工程现场的设备签约之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必须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围资格要求 。
(2)检查进场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
(3)进场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设备款 。
十二、施工用水电的管理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均由工程项目部统一管理,用电单位必须持用电方案经工程项目部审核批准,用水单位必须挂表,并严格按批准方案认真组织施工 。
2、水、电费的收取 。抄表日期按当地通知收费日期,按照供电局电费单及自来水公司的水费单据收取,在每月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
3、各用电、用水单位对各自的线路、管路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应经常对所属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若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得到及时整改,工程项目部将停止供电;发现水管有漏水现象,工程项目部将停止用水,直至整改完后供水 。
4、当水、电的总表数于分表总值出现差量时,按照各施工单位的总用水、用电量对差值部分进行公摊 。
十三、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1、隐蔽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工程师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工程师参加验收签字确认、备案;
3、单位工程项目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参加验收签字确认、备案;
4、工程项目初验:由总包单位提出工程项目初验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批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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