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

遗嘱公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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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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