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官司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 。2、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 。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
【第二次离婚官司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3、开庭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 。

第二次离婚官司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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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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