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开展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县提升试点的通知


关于开展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县提升试点的通知
鲁农经字〔2021〕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山东省关于开展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县提升试点的通知

文章插图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推动我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经研究,现就开展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县提升试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夯实家庭农场整县提升发展基础,落实家庭农场名录制管理要求,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录入完成率在达到90%以上,名录管理系统内各项工作应用全面开展且成效好、数据质量高 。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机制健全,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全面建立 。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运作管理规范、总体效益明显、财务制度初步完善,数量质量稳步提升,自身发展和带动周边小农户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家庭农场示范创建、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每年增幅10%以上 。探索通过引导建立县级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提升家庭农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水平 。依托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推动我省农业现代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打造齐鲁样板 。
二、试点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支持体系 。在现有支持政策基础上,出台配套完善措施,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 。在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人才培育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开展创新探索,以适应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需求 。探索家庭农场设施用地保障机制,确保家庭农场发展所需的仓储、冷链物流、晒场、农机库棚、农产品加工等设施用地能够基本满足 。
(二)进一步加强家庭农场名录制管理 。强化家庭农场名录制管理,压实工作责任,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和各类家庭农场信息及时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注重录入数据的全面性、完整性、准确性 。及时对接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避免家庭农场多头向有关部门报送数据,切实减轻农场主负担 。
(三)进一步发挥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引领作用 。完善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办法和认定标准,增加家庭农场信用评分和农产品质量分值,引导家庭农场带户提升带户脱贫能力,巩固带户脱贫成效 。创建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现代家庭农场 。加大对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的培育、推荐和宣传力度,争创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力 。鼓励支持示范场农场主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 。支持示范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基础设施建设 。
【山东省关于开展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县提升试点的通知】(四)进一步推动家庭农场发展“互联网+” 。充分利用农村基础网络、新基建等建设机遇,加快推动农业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技术向家庭农场延伸 。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进行信息化改造,探索发展云农场,促进家庭农场转型升级 。大力发展农产品线上营销,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直播带货和作为线上供货基地等新业态、新经济,促进农产品出村,增加农产品销售渠道 。
(五)进一步促进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 。鼓励支持家庭农场规范提升,推广农业生产记录、建立质量追溯体系,提升农产品品质 。探索适合家庭农场的财务会计制度,推进家庭农场财务核算管理,采用智能化、简易化家庭农场财务管理软件,提高家庭农场自主开展财务核算水平 。支持家庭农场区域性连片发展,鼓励引导组建家庭农场协会、联盟、联合会等组织,提升家庭农场自我服务、抱团发展能力,提升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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