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买房一方还贷离婚怎么分 婚前一方购房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而不能达成协议的 , 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 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 。所以 , 离婚后 , 房子仍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但要向另一方支付两类补偿:一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 , 二是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 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 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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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
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 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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