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如下:
一、客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在债权成立后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这种危害行为表现如下: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一)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文章插图
(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
二、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债务人为恶意,债权人的撤销权才成立,受益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