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就深圳来说,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一定比例的律师费 。
在一起劳动争议处理整个过程中(包括仲裁、诉讼、执行等阶段),劳动者胜诉的,用人单位最高承担劳动者支付的律师费为五千元,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 。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律师费能由败诉方承担吗】用人单位不属于深圳市内的企业,但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深圳,且在深圳提起仲裁、诉讼的,也是可以适用以上规定 。

文章插图
基于劳动者的特殊地位,无论其作为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原告或被告,均可在五千元的限度内,要求单位承担 。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五十八条,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最高不超过五千元;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的解释第五十八条,最高不超过五千元,是指在一起劳动争议处理整个过程中(包括仲裁、诉讼、执行等阶段),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裁决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的总额上限 。
- 劳动争议中哪些电子数据能作为有效证据
- 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 公司调岗是违反劳动合同的吗
- 员工被批捕羁押但未判决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2022年五一补哪天的班
- 什么叫倒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倒签如何赔偿
- 涉及当事人被监禁的诉讼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 签了三年劳动合同能提前辞职吗
- 解除劳动合同养老如何交费
- 关于热爱劳动的名人名言 爱劳动的名人名言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