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女方要男方公司股份 夫妻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
1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文章插图
(2)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
此外,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
由此可知,符合以上情形的,一方在公司的股份,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对其进行分割 。
- 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如何追回
- 离婚冷静期必须要等30天吗
- 出嫁女离婚后还能重新申请宅基地吗
- 刚结婚第一年中秋节要到女方家过吗2022
- 异地起诉离婚需要哪一些手续及材料
-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算
- 女方想离婚,男方想要孩子,女方不给怎么办 如果离婚
- 分居两年后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 本命年和逢九同一年好吗 夫妻同一年逢九好不好
- 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哪个更好 哪种离婚方式比较快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