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级别管辖是什么】
级别管辖,亦称纵向管辖,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织系统内,纵向上确定哪一家仲裁委员会受理什么样的劳动争议案件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级别管辖,国家的法律、法规目前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而是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从各地的实践来看,一般是由省级仲裁委员会管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地市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地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和大型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县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以外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大多数的劳动争议案件都是由这一级受理的 。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

文章插图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 。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 怎么约定有效的仲裁条款
- 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有哪些
-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是什么
- 哪些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 劳动仲裁一般多长时间会处理好
- 劳动争议中哪些电子数据能作为有效证据
- 离职提成不给结算是否可以劳动仲裁
- 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有哪些规定
- 可不可以口头方式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 涉外仲裁效力的意思是什么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