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文章插图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 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算工伤吗 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
-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要什么材料 单位给申请工伤认定
- 工厂工人工伤如何赔偿 工厂工人工伤怎么赔偿
- 8级工伤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 职工工伤停工期内能否降低工资标准
- 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影响吗
- 日结临时工受伤是工伤吗
- 工伤中的护理费 工伤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 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有停工留薪期吗
- 工伤评不上级需要如何赔款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